作者:奥特斯·洛·柯亨
吉姆·翰尼全身打扮妥当准备出门,他非常不习惯自己的这身衣服,也讨厌晚上的使命。
通过镜子,吉姆对自己一览无遗,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实在不适合穿晚礼服。
吉姆看着镜子中的自己,想这真是倒霉,居然选择我去参加格瑞家的婚礼,这家保险公司吹他们拥有一流而体面的私家侦探呢。吉姆觉得自己不适合这样的场合,也知道他将有一个不愉快的夜晚。哼!要是和客人们混在一起,他比新娘更具魅力。吉姆实在不愿意别人拿他庞大的体格开心。
吉姆非常不情愿地往宾夕去。天气不合时宜地热。婚礼是九点钟开始,但吉姆七点钟就得开始当班。这样他就要在阳光还很灿烂的时候穿着晚礼服,与大批开始准备去娱乐的人们一起挤公交车,真令他伤脑筋。
七点差十分,吉姆来到了格瑞家的别墅。仆役惊奇地盯着他,不知道他是客人还是疯子。
格瑞先生出来了,他是个瘦瘦的、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小个子男人。他看到吉姆时惊奇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仆役。但作为一个有钱的绅士,他得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,询问这个大个子男人为什么来这儿。
翰尼拉了拉紧绷绷的领口,然后解释了他此行的任务。他是代表保险公司来的,因为他们公司承保了格瑞家的结婚礼物,公司派他来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。格瑞先生非常尴尬。
“可是,……先生……”
“翰尼是我的姓,我叫吉姆·翰尼,”这个侦探亮出了自己的证件说,“请您看清楚。”
这位新娘的父亲满意地瞥了一眼。
“我想我们并不需要您,翰尼先生,我已经让当地的警察局派一个最好的侦探来。”
“那当然更好了,格瑞先生,但是,您知道,今晚这儿将有价值近一百万的礼物展出,如果丢掉任何一件,我们岂不是很倒霉吗?所以我们必须派一个自己的人在这看管。”
“当然,我能理解你们公司,可是你比我们当地的侦探强在哪儿呢?”
“噢,强不了多少,只不过我了解这个国家的每一个骗子,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看到我在这儿,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。”
格瑞先生还想争辩,吉姆阻止了他。
“无论如何,我得在这儿,和礼物共存,行吗?”
“当然,如果你坚持这样的话,你就在这儿吧。”格瑞先生想到自己的妻子,又问了一句:“你和客人混在一起?”
“是的。”小个子男子似乎很烦,但吉姆大大方方地咧嘴笑笑说,“告诉他们,我是个侦探,我不希望被别人误认为是什么社会名流。”
百万富翁突然对这个巨人有了好感,他的鸟一样的小眼睛盯着吉姆那牛一样笨的脸。
“你看起来很独特。”
“这话有点滑稽,我生来就这样,其实你和我一样都不是美男子。”
格瑞先生把吉姆领到了宽敞的书房。
“喏,礼物都在这儿。”他说。
虽然吉姆早已看惯了富丽堂皇的摆设,可仅仅是扫了一眼,他就震住了,以前他从没看见过这样的东西,有艺术珍品,金银珠宝等等。
“太美了!”他几乎喘不过气来,“这真的值一百万。”
“不仅仅如此,”格瑞自豪地反驳他,“仅这串珍珠项链就值十万。再看那边那座雕像,得花二万美金。当然,我不太懂艺术……不过,我不想让我太太听到这些。这些礼物都是生意上的朋友送的,我是一家公司的经理,并且——”
“嗯,这些我都知道,他们说你很了不起。”吉姆顺着放珠宝的桌子走了一圈,他被深深地吸引住了。“天哪,幸亏我来了,我敢打赌,这么漂亮的东西肯定让任何一个高级而自负的贼动心。哼!我得看紧它。”
“好吧。”小个子格瑞转身欲走,又停下来问;“晚餐吃点什么?”
“噢,我已经吃好了,不能再吃了。”
格瑞先生客气着,装腔作势地走出书房。大个子侦探从背后盯着他想,这个端庄的家伙,显然为他女儿的婚礼而激动,失态。
吉姆走到楼下的房间,巡视着这气派华丽的房子。客人这时都还没来,他觉得很轻松。然后他试图让自己能藏到某个角落,就像一头大象藏到一盆棕桐树后面。现在开始有名贵的汽车尖叫而来,一群身着华贵晚礼服的女人和穿着气派的男人下车了,他们都是来自宾夕不同的城市,绝大多数都是时髦的地方,比如纽约、长岛,甚至还有从费城来的。“都是富人,”吉姆想,“还没看到一个职业骗子。”
九点差十五分,翰尼终于等到了。一个人走进宽大的客厅:高而瘦,但很威武;高雅而庄重,大约有三十五岁,宽厚的肩膀,窄窄的臀部,有一副热情而成熟的表情;这是个出色而英俊的人,长一双明亮的灰色眼睛,嘴角微微向上翘。吉姆慢慢地闭上眼睛,然后突然又瞪着,站起来,三步并二步穿过房间,站在一个拱形门下,这道门把客厅和书房隔开。他等这个新来者走近,就发出古怪的咯咯咯的叫声,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“你好,托尼。”侦探问候道。
新来者的脸一下子红了,但很快恢复了自然,他似乎很高兴看到侦探吉姆,他热情而轻快地打了个手势就紧紧地握住了翰尼宽大的手。
“吉姆,你好啊,你在这儿干吗?”托尼·大维说。
“这儿又吵又热,非常不舒服,但愿你不这么认为。”
托尼咧嘴一笑,“你是格瑞家的朋友?”
“今晚我们是朋友,仅仅这一晚,”吉姆摇着头慢慢地说,“来,我领你参观一些东西,一些非常迷人的东西。”
大维跟着吉姆走进书房,一些客人在这儿,对这些珠宝啧啧地赞不绝口。吉姆眯着眼睛观察托尼,托尼似乎对这些礼物不感兴趣。吉姆料到他不会失态,托尼是一个聪明的贼,不会在想要的东西面前有贪婪之色。
吉姆很喜欢托尼,大维是个绅士,一个真正诚实而坦白的绅士,只是他有一个坏习惯,总是轻而易举地占有别人的财产。
“它们不美吗,托尼?”
“美极了。”
“他们属于新娘和新郎,每一件都属于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们公司已承保了这些礼物,全额保险。”
“你们的公司非常有前途,吉姆。”
“正是,托尼,不过你听着,我们不想在这上边损失什么。”
“我明白,”托尼的嘴角不再揶揄地翘着,抿着嘴显得坚定而严肃,这时旁边有人奇怪地看他们,他把吉姆叫到一个角落。
“你认为我会在这儿偷东西,吉姆?”
翰尼耸了耸他肥厚的肩,“噢,我没这么说,托尼,只是想提醒你要抵制住诱惑。我一点也不怀疑你,但是你必须认识到,如果这儿有什么东西丢失的话,我会记住一个非常高明的骗贼曾在这儿呆过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,托尼?”
“明白,”大维向前靠了靠,伸出他修长的手放在吉姆膝盖上说,“你今晚误解我了,吉姆,也许昨天我是个贼,明天还是,但今晚我决不是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我有一个预感,吉姆,如果我向你坦白,你会有一颗真诚的心,在你这三百磅的身体里。”
“不,是一百九十磅,托尼。”
“我今晚在这儿只做绅士,记住,一个绅士——客人的身份,”托尼继续解释。
“嗯……可你也许会忘的。”
“不,今晚不会忘。”他抬起一只手放在前额上,盯着吉姆毫无表情的眼睛,“你看见格瑞小姐了吗,吉姆?”
“没有,托尼,他们不会自找麻烦把她介绍给我们,你认识她?”
“是的,”他说得非常温柔,几乎是充满爱意,吉姆惊奇地瞪大了眼睛。
“说说看,这是怎么回事,托尼?”
大维没有故弄玄虚,他的声音热切而诚挚。
“吉姆,也许你不知道,这里是我的故乡,我在这儿土生土长。无论我在别的地方干什么坏事,在这儿决不会。我在这儿读完了文法学校和高中,有一个朋友,比我低两级,我们整天呆在一起像亲兄弟。”
“是吗,他是谁?”
“不是别人,正是多茜·格瑞。”
吉姆轻轻地吹了个口哨,“是今晚的新娘?”
“一点也不错,”托尼不再看吉姆的脸,他盯着地板,手指绞在一块,“我想我不需要多说什么,你也许已猜到了,多茜是我的第一个情人,也是我唯一的。就在高中毕业前,父母去逝了,我不得不工作两年,然后我的一位叔叔又把我送入大学。多茜正好高中毕业上大学,这样我们正巧在同一个班,我们一起度过了大学时代,一起分享属于我们的分分秒秒。她是我唯一关心的女孩,永远都是如此。”
“我不知道……,”他苦笑了一下,“听起来很好笑,吉姆,当接到她的结婚请柬时,我都蒙了。她不知道我现在是个什么人,她只知道我是她的老朋友、旧情人,一个绅士。也许你不信,你可以问格瑞先生或者格瑞小姐,但不要在这逮捕我,不要把我当一个贼。”
吉姆把手放在托尼肩上,用压抑的声音说,“太令我感动了,托尼。”
“你相信我了?”
“那当然,绅士是不会撒谎的,不是吗?”
房子里到处都是热情洋溢,兴高采烈的客人,整个房子都弥漫着浪漫的婚礼气息。吉姆也被感动了,盯着他的朋友大维,发现他有点紧张。唉,可怜而又可爱的无赖托尼,动真格的了。人的本性都是好的,骗子也不例外。
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走向托尼,吉姆认识他,也知道他是干什么的,还没等他走近,吉姆就拖着笨重的身体飞快地赶上前去,准备帮托尼解难。
来的这个人穿的晚礼服看上去和吉姆的一样别扭,虽然衣服还比较合身,但他的肩膀富有侵略性,穿着低劣的马甲、领扣和领带,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一双宽而方大的脚。
“平板足!”吉姆猜到,“这是个讨厌、愚蠢的侦探。”
他走近,听到这个当地侦探用刺耳、尖锐的声音说;“你最好尽快坦白。”
托尼英俊的脸显得非常害怕而又气愤。
“可是,你得听我解释——”他说,但这个侦探打断了他的话。
“什么也不用说了,你这个骗贼不要太自作聪明了,大维,我知道你不用五分钟就可以干完一切。”
“你干吗不听我说完?”
“算了吧!我不听,再多嘴我逮捕你,我负责在这儿保护礼品,知道该怎么干。”
“嗨……”翰尼轻松的声音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僵局。大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,脸色惨白,咬着嘴唇,紧握着拳头。他对翰尼说,“我很高兴你过来了,吉姆,”接着又狠狠地说:“两分钟前我真想杀了这个蠢猪。”
“你说什么——”
“噢,别生气,伙计,”翰尼说,“你们之间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?”
那个方脚男人转向吉姆。
“你是谁?”他气势汹汹地问。
“吉姆·翰尼,”吉姆说,“我想我们的职业一样,你是一个侦探,对吗?”
那个人满意而惊奇地点点头,“我的名字叫发瑞,耐尔·发端,在当地警察局工作。”
“上帝,你是当地警察局派来的,他们太出色了,培养了你这样一个绅土。”
“你真的是吉姆·翰尼?”
“啊,没错。”
“那你应该知道这个骗子。”
翰尼笑了笑,“你是指大维先生?”
“是的,就是他。我一直盯着他,我知道他来这儿是为了那些礼物。”
“我刚刚走近你们,”翰尼温和地说,“我想你刚才对我的朋友托尼太粗暴了,这使我很难堪。”
“你的朋友,这个无赖是你的朋友?”
“是的,我最好的朋友,我建议你离他远点,他是一个规矩的客人,想在这儿玩个痛快,你这个蠢货,别打扰他。”
耐尔.发瑞的嘴里唠叨着,抗议这种侮辱。
“我在这儿是为了保护格瑞先生,”他叫道,“我必须这样做,这个无赖得滚出去,否则他将很惨。你对此有异议?”
“没有”,吉姆温和地说,“但不能让他出去。”
“为什么,你为什么这么做?”
“因为我负责这儿,我代表保险公司,有权力保护这些礼物,你明白吗?你们负责别的。所以,如果由于你的愚蠢而出现什么麻烦的话,我会建议格瑞先生把你送到你上司那儿去……,亲爱的侦探先生,如果这样的话,你将会很没面子。我说的对吗?”
耐尔呆住了,盯着翰尼那愚笨的脸,没料到他说话竟是如此威严。发瑞非常愤恨,但无可奈何。
“好吧,你这个无赖!”他咆哮着,“但不要忘记我盯着你呢,一旦你轻举妄动,我就逮捕你,不管这个家伙再说什么。”
“行,发瑞,”吉姆笑着说,“不过,如果你抓住我的朋友在干坏事,你得先把他交给我。”
“好,交给你。我愈来愈怀疑你是个侦探。”
从另一个房间传来了温柔而庄严的婚礼进行曲,一大群客人都涌向那里。“随着音乐他们就会进来的,托尼。”
大维点点头,“是的,吉姆。”
“不想去看看?”
他们肩并肩穿过客厅,走向举行婚礼的房间。吉姆倚门而立,托尼突然转过脸,面向他,“你是个高贵的绅士,吉姆。”
“谢谢,托尼,你也是。”
大维挤进人群,就在这时新娘挽着她父亲的胳膊走进来,吉姆看到他的朋友脸色都变了。这个可怜的家伙痛苦极了,吉姆不愿看到他这样,所以当大维淹没在人群中,吉姆看不到他痛苦的样子,心里好受一点。多愁善感的翰尼,一想到托尼此时此刻的感受,觉得很有意思。
与此同时,耐尔还在书房。他直愣愣地站在那儿,义愤填膺。一想到翰尼对他的侮辱,肺都气炸了。仅仅为了一个无赖、骗子,居然这样对待他。此时,耐尔的脑子剧烈地活动着,心想大维是一个窃贼,而这桌子上放了价值一百万元的礼物,一个窃贼会不是为它们而来,鬼才信。突然一个念头涌上来,如果今晚有什么东西丢失的话,大家肯定都认为是托尼·大维干的。
耐尔稍稍平静下来,但这个念头固执地缠着他,多妙啊,一个现成的替罪羊。
他小心谨慎地开始行动了,书房此刻除了他之外一个人也没有,客人们都到一楼了,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婚礼。
发瑞伸出一只大手,拿起那条珍珠项链和装项链的盒子,向四周迅速地扫了一遍,合上盒盖,装进自己的口袋里。然后,他若无其事地走进客厅,穿过正举行婚礼的屋子,来到厨房。
这儿也没一个人,仆人们都聚在仆役用餐室,一边吃一边看盛大的婚礼仪式。这座房子后半部却没一个人,发瑞知道仪式还将持续10-15分钟,他推了三个门,然后找到下楼的门。
他走下楼梯进入地下室,找到壁炉,小心谨慎地打开壁炉的门,灵巧地把那精致的粉白色的首饰盒放进火盒子中。然后返回一楼,回到书房,故意停了一会儿,他又走到客厅寻找吉姆·翰尼。
发瑞凑到吉姆耳边。
“大维在哪儿?”他小声问。
翰尼慢慢地转过来,异常厌恶地望着这个当地的侦探。但耐尔心中有数,不在乎。想想十万元的珍珠项链,现成的牺牲品,还有挫败这个保险公司侦探的快乐感。一切都太妙了!
婚礼结束了,多茜小姐现在成了奥斯卡·威尔顿夫人。音乐响起,客人们开始聊天,向客厅走去,舞会即将开始了……翰尼走到墙角背墙而立,发端看着他,心中一阵冷笑,走出去。
吉姆在寻找托尼,起初没看见他,但一会儿,托尼来到他面前。他脸色苍白而痛苦,看着吉姆直摇头。
“我真是个傻瓜,我不该来,”他说。
“没有这么严重吧,托尼。”
“其实,我应该忘掉这一切。”
“噢!别担心……”
“无论如何,我得尽快体面地离开这里。”
“你不想和新娘说句话?”
“我去向她祝福,虽然不是心甘情愿。”
他们一起穿过大厅,站在书房的门边,注意着书房里的一切动静。
格瑞先生在这里自豪而激动地说着话,像一个神气的矮脚鸡,他的两三个朋友听他说着这些光芒四射的礼物。突然他尖叫起来,冲向客厅。
“翰尼先生!”他大喊大叫,“珍珠项链不见了!”
吉姆的眼睛像雷达似的立即射向托尼·大维。
“你敢肯定没有了?”翰尼询问。
“上帝呀,是的!过来,你看看。”
吉姆随格瑞进入书房,又转过脸对大维说:
“对不起,托尼,你先站这儿别走,行吗?”
托尼没说话,只点了点头,他的嘴唇哆嗦着。
格瑞围着翰尼走来走去,嘴里不停地抱怨,就在这时发瑞走过来。
“出了什么事了?”他郑重地问道。
格瑞语无伦次、断断续续地向发瑞解释着。发瑞斜眼看着吉姆,幸灾乐祸地一笑。
“我告诉你把那个骗子赶出去,翰尼,可你偏不。”
“什么骗子?”格瑞打断他。
“翰尼的朋友,”发瑞趁机反咬一口,“是一个出了名的高级窃贼,我让翰尼把他赶出去,可他不干,还说这里由他负责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说,”格瑞大喊,“你们两个知道这儿有一个职业扒手,而让他呆在这儿?”
“这是翰尼干的。”
“他叫什么?”
吉姆伸出大手,想阻止这个突发局势,但已无可奈何。
“托尼·大维!”耐尔说。
格瑞非常吃惊:“你不是指我女儿的朋友托尼吧,他怎么会是窃贼?”
“问翰尼。”
吉姆肯定地点点他的大脑袋,“是的,他是,但是我保证他不会偷这串项链的。”
“荒唐!”耐尔冷笑着说。
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大家都非常尴尬。托尼心惊肉跳了半个小时,吉姆思考着发生的一切。耐尔心中暗喜,他几乎忘掉了是自己拿走了那单项链,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。
发瑞想用警车把大维带到上司那儿去,但格瑞先生阻止了他,事情太突然了。
“不管怎样,目前你没证据说他有罪,”翰尼诚恳地请求,“你还没发现那串项链。”
“伙计,我不会发现的,压根就不可能找到。像托尼这样的扒手会让你一下子找到证据?无论如何,我应当履行我的职责,这不关你们保险公司的事。”
翰尼到狱中探望大维。
“怎么样,扎尼?”他问,“如果是你做的,坦白告诉我,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,我知道这礼物对你是一个极大的诱惑……”
托尼摇头,“你不知道这不是我干的,吉姆?”
“是的,”他迅速回答,“我相信你,但我必须问你这个问题。”
在警官的办公桌旁,翰尼遇到了发瑞,他带着嘲弄的微笑,“他承认了吗?”
“没有,”翰尼说,“他没做,你很希望他承认,是吗?”
“当然不是,我也不希望你怀疑是他偷了项链。”
吉姆眨着眼,“我很困惑,发瑞,说实话,我从来没有碰上过这样头痛的事,我不愿认为这是托尼干的。”
“嗨!他是一个骗子,不是吗?哪有骗子不骗人的?”
“我想……”吉姆伸出他的手,“也许我错了,我对你太不礼貌了,忘掉它,怎么样?”
“可以!”发瑞心里乐开了花,“我不在乎这些,从不记仇。我知道你非常出色,不过对待大维这样的人,不能心软。”
“但愿你是错的。”
发瑞晃着他的大脚,“你愿意与我合作吗,吉姆?”
“很高兴能帮上忙——算我一个,好吗?”
发瑞轻松愉快地走出去,然后他下了班回到他那简朴的三室一厅小公寓,脱掉外衣、马甲和衬衣,舒服地躺在安乐椅上,点上一只烟,透过烟雾盯着外面灯火辉煌的夜晚。
他心里非常满足,有说不出的快乐。他和吉姆之间的不快已解决了,现在他们之间是朋友,同一战壕里的战友!
这个方脚男人眯着眼睛想象着自己的未来。那些可爱的珍珠值十万美元,他开始计划怎样把它拿出来。明天假装搜查房子,把它取出来,如果碰巧被看到在他的口袋里,就是说刚找到。如果抓不到他——当然别人不可能抓到他,他会把它藏起来的。
把它放到什么地方呢,当然不能放到银行保险柜里,那是老掉牙的办法,也许……发瑞的手摸到厚厚软软的椅垫,计上心头,咧着大嘴笑了。
“上帝!”他自言自语,“就是这儿,太妙了!”
第二天上午十点以后,耐尔到了格瑞的家,宣称他要搜查整栋房子,从楼上到地下室都搜。然后,他为避嫌疑,故意先搜楼上和工作室。开始,仆役饶有趣味地跟着他,但随着他井井有条、罗罗嗦嗦地搜查每个角落和隐蔽处,仆人失去了兴趣,就不再跟着发瑞了,这正是发瑞希望的。走到地下室门口,发瑞有点紧张,如果项链不在那儿怎么办?他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走到壁炉前,确认这儿只有他一个人,才打开壁炉的门,把手伸进去。他的手摸到柔软的首饰盒了,迅速地朝四周看了一眼,把它装进口袋里。
十分钟后,他离开了格瑞家,走了两站路才叫上出租车。他抬眼窥视一下司机,弯着身子看盒子里的项链。
项链还在这儿,圆润而富有光泽,耐尔简直着迷了。这串项链就可以保证他后半辈子高枕无忧。
他把项链藏到他公寓里,等了三天。这中间他听说吉姆也搜过格端的家,但他不愿意单独去见翰尼。就在东西丢了三天之后,两件重要的事情发生了:
一是托尼·大维被保释出狱。
二是侦探耐尔从他的公寓搬出来了。
后一件事情是精心策划的,就在他搬家的头天晚上,耐尔锁上门躲在隐蔽处,塞上锁眼——忙乎开了。
首先,他拿开那个又厚又软的椅垫,用十二分的小心拆开包着弹簧的椅子罩,把项链从盒子中拿出来,小心谨慎地把项链绑到一根弹簧里面。然后他把椅子罩缝好,垫子放上去,即使再聪明的人也不会想到这件家具里有价值10万元的东西。
第二天上午,一辆客货车来到发端的公寓,拉走了他所有的家具,送到货仓。货仓主人给发瑞打了收据,然后他就高兴地去新地方住了。
耐尔·发瑞是非常有耐心的人,他踏踏实实地工作,准备一年之后再去把项链取出来。他想这是很好的办法,他储藏家具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一切恢复正常,托尼出来了,心里非常焦急但很坦荡;吉姆·翰尼忙别的事情;耐尔每天都向上司汇报工作,显得兢兢业业。
按原来的估价,珍珠项链得到了赔偿。保险公司出了一半,新娘的父亲承担了一半。但罪名是托尼承担的,上司认为他太狡猾了,没抓住他。
六周后,发瑞几乎把这事给忘了。
一天晚上,当他悠闲地走到警官桌旁,汇报完工作,转身出去时,还没有任何征兆预示着他的灾难来临了。
“嗨,发端,”警官叫住他,“你听说一件新闻了吗?”
“什么新闻?”他问。
“它被找到了!”警官宣称。
发端的脑子转开圈了,找到珍珠了?不可能!如果真是这样……上帝!他们一定是从货仓的安乐椅里发现的,事情糟透了。
他眼前一片漆黑,但一会儿又恢复了自然,走到桌边。
“谁说找到珍珠了?”他问。
“威尔顿太太,也就是多茜·格瑞,她打电话说让了结这个案子。”
发瑞的心狂跳起来。
“谁发现的?”
“不知道。”
发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他跑到街上,觉得外边热得像个火炉,炙烤着他。
他害怕极了,如果这一切是真的,他得尽快逃掉,跑得远远的。可是如果……
他走进一个药房,拿起公用电话,往格瑞家打电话,他知道新娘和新郎暂住这儿,是仆役接的电话。
“是威尔顿太太家吗?”发瑞问。
“你是哪位?”
“警察局的长官,”他回答,“请你快一点。”
几秒钟之后,一个女人的声音传过来:
“你好!我是威尔顿太太。”
“我是警察局的头儿,今天你给我们打电话说已找到那些珍珠了,是吗?”
“不错。”
发端用手拍着前额,“谁找到它们的,威尔顿太太,是吉姆?”
“我不告诉你。”
“不告诉我,为什么?”
“因为项链已归还给我了,我们想结案,你别再问了。”
巨大的恐惧感袭击着发瑞,耐尔放下电话,踉踉跄跄地冲出药店。
他知道他必须离开这里,可又不甘心.心想假如这不是真的呢?假如是某个聪明的骗子给了多茜一件仿制品呢?他被这个想法折磨着。如果珍珠真的被发现了,他必须逃走,但如果不是这样,岂不是太亏了吗?
越想,他越觉得必须先调查一下,去货仓看看珍珠是不是真的没了。
发瑞在街上心神不定地走着,思考着。最后他决定去货仓。出示他的收据后,一个职员让他自己进去。
发瑞行动快速而敏捷。他移去上边的几件家具,找到那个安乐椅,拿掉垫子。
这时发瑞心里高兴极了,因为除非谁巧夺天工,针脚还是原样,珍珠肯定还在这儿。他掏出小刀,割开外罩,手摸到珍珠了。他把它们解下来,装进口袋。
这时,三个人影出现在这幽暗的屋子里,一个蹲着,是当地的警官,一个斜长的影子是托尼·大维的,最后一个巨大的黑影是吉姆·翰尼。
这巨大的黑影走过来,响起了翰尼那低沉、缓慢的声音。
“谢谢你找到了珍珠,发瑞,”吉姆挪渝地说,“你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。”
此时,发瑞明白了所有的一切。
“吉姆,”他绝望地说,“是你叫威尔顿夫人说她已找回了珍珠项链的吧?”
“啊,”吉姆笑着,“是我干的。”
“为什么?”发瑞虚弱地问。
“好,实话告诉你,我怀疑是你偷了珍珠,可我无法确定,也不知道它藏在哪儿。所以我想除了让你这样一个出色的侦探帮助我之外,别无它法,谢谢你!”